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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尧律师汇总:关于赠与的法律常识

发布日期:2026-09-24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形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该撤销权存在法定行使期限,赠与人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逾期权利归于消灭。

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不同于有偿交易,所附义务一般不能超过赠与财产本身的价值。涉及房产、车辆等大额赠与,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依法办理登记或交付,避免事后纠纷。亲属间房产赠与还需要留意税费相关规定,提前留存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可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