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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贡献更强大的法院力量

发布日期:2026-10-08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平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9月28日,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上,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化法治支撑、科技赋能,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在国家更加安全、社会更加有序、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满意上持续用力,以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这一重要指示为新征程上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引领平安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从“漳州110”的为民初心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遍地开花,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雷霆万钧到公共安全治理体系的日益完善,我国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这一历史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秩序动荡加剧,国内维护安全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在此背景下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包括确保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等领域的更加系统、全面、动态的“大平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贯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以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和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人民法院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平安中国建设效能;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人民法院既要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坚决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也要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必须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人民法院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风险预见力,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及黑恶势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也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长期稳定;必须强化法治支撑、科技赋能。人民法院要将法治思维贯穿平安建设全过程,通过严惩犯罪、化解矛盾、服务大局,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同时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深入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以科技手段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风险预警和精准防控能力,努力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的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必须夯实基层基础,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与综治中心、调解组织的对接联动,完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通过推广在线诉调对接、强化司法建议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实现从“抓末端、治已病”向“抓前端、治未病”转变,让安全稳定的根基更稳、底板更牢。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人民法院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国家更加安全、社会更加有序、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满意”的目标,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不断推动“中国之治”迈向新境界!


       来源:中国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