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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法律常识
一、基本概念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二、适用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期的妇女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
受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需提交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案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
四、保证方式
保证人保证:
保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与本案无牵连
有固定住所和收入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保证金保证:
起点金额为1000元
根据案情和嫌疑人经济状况确定具体数额
需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五、法定义务
被取保候审人应当: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变动24小时内报告
传讯时及时到案
不得干扰证人作证或伪造证据
六、注意事项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违反规定可能被没收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取保期间仍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案件终结后凭通知书可退还保证金
特别提醒:取保候审不等于无罪释放,其本质是强制措施的变更。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同时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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