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律师热线:
13129066665   0757-8623722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专业领域

电话:0757-86237226
传真:0757-86237225
手机:13129066665
   13106666110(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邮箱:shangyaolaw@foxmail.com
客服: 262230178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
道南海大道北84号(悦汇广场B)
区南海越秀星汇中心写字楼六楼

尚尧学院首页 > 尚尧学院

非法集资相关问题分析

发布日期:2018-10-15 点击: 【字体:
1、非法集资犯罪由哪个部门管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非法集资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案件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公安机关认为该人涉及非法集资,会向检察院移送提交起诉意见,最终是否认定该人涉嫌非法集资的,由检察院提交给法院后,法院进行判决认定。
  一、非法集资是属于谁管?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
  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非法集资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案件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公安机关认为该人涉及非法集资,会向检察院移送提交起诉意见,最终是否认定该人涉嫌非法集资的,由检察院提交给法院后,法院进行判决认定。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常用手段是什么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集资已成为我国重点的打击对象,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一旦公民发现非法集资的组织之后一定要全力的向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因此,非法集资是所有人所痛恨的,只有把这些违法的人抓捕了才能换来大家的和平。

2、人民银行如何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
  人民银行关于非法集资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非法金融机构一经宣布取缔,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没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
  一、人民银行关于非法集资应该怎么办
  人民银行关于非法集资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非法金融机构一经宣布取缔,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没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
  人民银行在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对各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认定和取缔工作。凡属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的,一经发现,立即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察,并宣布取缔。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对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提供开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等服务。对已经提供的,必须停止和纠正。
  二、相关分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人民银行更多的会宣传一些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将非法集资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正是因为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我们急于投资获利的心理,顺利的进行各种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的经济市场秩序,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所以更多的是要我们约束自己。

3、非法集资就是诈骗吗
  很多人在提到非法集资的时候,往往认为非法集资就是属于诈骗的一种犯罪形式。上升到法律阶段来说,在区别非法集资案件和诈骗案件的时候,其实是不一样的,因为非法集资相对于诈骗案件来说,侵犯的是我国的金融市场的秩序,虽然也包含诈骗的成分在里面,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非法集资就是诈骗吗?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就是诈骗吗?
  两者是不一样的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而后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且不包括单位。
  2、主观方面的内容不同。前罪的主观内容是欺骗公司登记机关,骗取公司登记。后罪则是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
  二、非法集资钱财还能要回来吗?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该《意见》第八条: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规定: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对于分别处理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你投入100万,这个案件1个亿,最后清理的时候就是1500万,清退的比例就是15%,都是一样的。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三、有借据证明属于个人借款,为什么法院却以涉嫌非法集资驳回起诉?
  民间借贷新司解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钱就无法起诉了吗?
  不是的,要注意这种特殊情况:2015年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中,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就是说你这个投资款借给甲了,借款的时候乙提供担保了,如果因甲涉嫌非法集资,那么你可以起诉乙担保责任归还本金、利息等。
  其实非法集资和诈骗在犯罪主体,行为方式和主观方面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无论如何非法集资和诈骗的目的都会使我国公民的财产遭受到巨大的损失,大家在生活当中对待非法集资和诈骗都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