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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草案表决稿)》(下称《办法》)进行表决,以58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高票通过。这是自2012年《律师法》修订以来,全国各地第一个通过的《律师法》实施办法,标志着我省律师工作迈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办法》共7章67条,包括总则、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协会、法律责任、附则。《办法》以《律师法》基础,进一步细化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律师协会的职责和运行架构,特别是把保障律师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相关内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于改善我省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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