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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成:在死刑复核一线奔走三十余年

发布日期:2021-05-06 点击: 【字体:


1958年,“宜宾白毛女”案轰动全国。当年正值青春年少的姑娘罗昌秀不堪恶霸土豪的迫害躲进深山老林,过了十七载野人生活。重回“人间”后,她和家人联名控诉,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白毛女”罗昌秀,最终主犯陶天珍被判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枪决!

 

这张珍贵的照片记录的正是宜宾县人民法院院长宣判时的场景,侧面反映了建国后人民法院迅速发展,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对死刑犯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严谨程序。

 

死刑,以一定的法律程序结束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死刑复核,严肃谨慎把控死刑,坚持慎杀少杀、防止错杀,保障正确适用死刑的特别程序。

 

新中国成立后,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死刑复核程序被法律所确认。

 

1954年,随着《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诞生,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正式被赋予高级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

 

有这样一个人,30余年兢兢业业在死刑复核一线奔走,查明事实,精确量刑,在罪恶和生命的重量之间较真了一辈子。

 

这个人就是王永成,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的他,今年已经91岁了。

 

王永成15岁参加革命,22岁受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出任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负责容城县的审判工作, 22岁的王永成,从这里开始走上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奋斗的道路。

 

1962年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开始,王永成就在刑庭扎下了根,直至1996年退休。从一开始的刑庭到刑事审判工作组再到后来的刑一庭,王永成一直负责死刑复核的相关工作,一做就是34年。他用一生绝大部分时光维护天平的精度,不断推动我国在死刑问题上的法治化进程。

 

王永成记得,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是1962年,所有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全部在最高人民法院。当时,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刑事工作的叫做“刑事庭”,专门负责死刑复核工作。

 

据王永成回忆,当时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是先由各省把相关案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由立案庭审查是否可以立案,立案后转给刑庭审查犯罪事实和量刑轻重。

 

“我们一般的要求就是每一个案子必须跟犯人见面,审查事实和证据,然后看这个罪行该不该杀。”王永成回忆到:“我们也挡回去一些,当时省里面有些案件判了死刑,我们就(认为)不核准,具体判什么刑由省法院定,我们就出一个批复,犯罪嫌疑人某某某一案不判处死刑。”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此阶段死刑案件由各省革命委员会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全院无记名投票选出10名法官组成小组,与军代表一同专门负责死刑复核相关工作,王永成正是这“十人组”的组长。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部法律。1979年,死刑复核程序正式进入法制化的阶段。

 

1980年,鉴于社会治安状况的恶化,为了迅速严厉地打击犯罪,中央决定下放部分死刑复核权,死刑核准权先后被下放至各地高级人民法院。

 

1983年到1986年,我国进入严打刑事犯罪的特殊时期,这段时间刑事案件数量激增。

 

1980年至1996年,先后经历了四次大规模的集中授权和三次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单独授权,死刑核准权先后被下放至各地高级人民法院。

 

“死刑复核的案件虽然不再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各省高院在遇到死刑复核相关难题,尤其是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时,还是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邀请我们刑事法官到地方去指导死刑复核工作。”王永成回忆说。

 

1994年,浙江省淳安县的千岛湖内一游船失火,造成32人在船舱内被烧死的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名犯罪嫌疑人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均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派刑事法官前来指导这起重大案件的死刑复核工作,王永成就这样来到了千岛湖。

 

“我们与浙江高院的同志一起,上到了事故发生的船上,看了现场情况,也见到了三位犯罪嫌疑人,将当时的情况了解的也都比较清楚。”王永成回忆到,“这起案件涉及的被害人多达30几个,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我们与浙江高院的同志商讨后认为,还是应该核准死刑的。”

 

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王永成始终坚持一定到当地去,要跟被告人见面,切实厘清证据,确认犯罪事实,并且严格把握裁量尺度。“你都要复核人家是不是要判处死刑了,怎么能不见到人呢。”

 

1996年,时任刑一庭庭长的王永成从最高人民法院退休。亲身经历了死刑复核权几次从最高人民法院下放到地方,再收回,再因为当时特殊的社会情况陆续授权地方,王永成认为,把死刑复核下放到各高级人民法院,造成各个地方的死刑复核的标准不一致,影响了刑事审判的统一性和威严性。王永成说:“很高兴看到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

 

忆海拾珠,聊起曾经作为刑事法官的30余年光阴,王永成颇有感慨。“做刑事法官一定要坚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