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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陈明慧等人实施节目中奖及冒充司法机关连环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明慧多次雇用唐晓晖(已判刑)冒充“爸爸去哪儿”等综艺节目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中奖诈骗信息共计73万余条;招募、纠集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人结成犯罪团伙,群发虚假中奖信息,冒充客服人员以兑奖为由诱骗“中奖者”缴纳“保证金”,而后又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律师实施连环诈骗,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1万余元。其中,造成即将就读大学的学生蔡淑妍被骗取学费和生活费9800元后跳海自杀死亡。法院还查明,林诗雅明知叶奇锋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违规给其代办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为其套现赃款提供了便利条件。陈李亿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售多张银行卡给他人用于实施诈骗。
裁判结果:
陈明慧犯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熊运江犯诈骗罪、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林诗雅、陈李亿有期徒刑三年及一年四个月。
法官说法:
该团伙诈骗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一名在校学生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从严惩处是审理本案的一个基本原则。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方式实施诈骗的手段不断更新,更具有迷惑性、欺骗性,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增强防范意识,对于一些无法鉴别真假的陌生短信、电话、网络链接,尽量不要理会,特别是以各种名义要求先行汇款的,更要引起高度警惕。
案例二:黄敏杰等人网络交友诈骗罪
基本案情:
以黄敏杰、郑梦茵从网上购买大量虚拟专用网络VPN、“Facebook”、“Line”账号以及相关移动电话卡等,先后招募约170名成员,假扮台湾地区年轻女性,通过网络聊天培养感情、交友、约会等手段骗取台湾地区男性会员的信任后,诱骗对方购买或赠送高于原价的商品,或家人生病等借口骗取对方钱财,涉案金额517万余元人民币,被害人高达1400余人。
裁判结果:
被告人黄敏杰犯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被告人郑某茵、邓某云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五年不等。同案判处被告人多达50人。
法官说法:
婚恋交友诈骗,因为先有网络交友这一幌子,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网络聊天建立“感情”,带有很强的欺骗性,民众需要高度警惕。当感觉可能已上当受骗时,应注意收集保存涉案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主动协助警方调查。
案例三:蒋纬纬等人股票“打新”、原油“现货”交易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蒋纬纬组织招募业务员拨打网购的股民电话,冒充投资公司或基金公司人员,谎称可以获得内幕消息向股民推荐股票,诱骗其缴纳费用办理会员卡、打款到指定账户打新股;虚构获利事实,诱骗他人投资所谓的原油“现货”交易,诈骗金额144万余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蒋纬纬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余被告人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至缓刑不等。
法官说法:
根据股票交易、现货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固定,该类交易中严禁“内幕消息”“内部老师指导”,类似的诈骗“话术”完全不必听信。委托他人投资,尤其是委托网友投资,危险重重。
案例四:唐兴洪等人网络购物诈骗案
基本案情:
唐兴洪等51名被告人在犯罪团伙的组织和领导下(主犯未归案),出境结伙在印度尼西亚,以冒充美丽说、苏宁易购、淘宝等多家电商客服和银行工作人员的方式,打电话给我国国内曾经网上购物的网民实施诈骗,谎称因电商商城工作失误,要向被害人每月收取500元特定费用,“提醒”被害人取消相关业务,将银行卡内资金“清零”,把钱转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现有报案记录的被害人有350人,涉案金额700多万元人民币。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唐兴洪等51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对上述被告人判处六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唐兴洪等51人被纠集参与诈骗,在团伙中虽分属拨打电话、冒充工作人员等不同岗位,但在共同犯罪中也起到一定作用,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网购已经成为我们日常消费的主要途径,但随之而来的网购安全、电信诈骗、信息泄露等问题也要高度重视。消费者一定要警惕自称是电商客服及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更不能轻易相信转账至指定账户、安全账户的说法。如发生电信诈骗,要立即联系银行冻结本人账户并报警,保留好通话记录、银行转账凭证、账户交易明细等证据。
案例五:林运遵等人网络游戏充值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林运遵通过建立虚假游戏充值网站,先后发展代理人和多名“枪手”,到各网络游戏网站以低价诱骗游戏玩家到虚假交易网站注册并以电子支付等方式充值购买游戏币。玩家充值后发现游戏币没有到账,“枪手”则扮演网站客服人员,实施二次诈骗,涉案金额60余万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林运遵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及其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官说法:
目前,网络游戏的虚拟商品越来越多,真金白银购买“摸不着的商品”已不再新鲜,从而容易催生出网络诈骗。我们在网络平台购买虚拟商品时,应当在官方网站购买,不轻信网上低价等涉钱信息,尤其涉及资金转账,应及时与官网客服联系;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联系支付平台对转账金额予以冻结、同时保留相关聊天记录、转账信息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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