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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获胜)我所律师代理案件二审上诉,相关意见得到中院支持并改判

发布日期:2023-01-17 点击:18次 【字体:

  二审改判获胜:某公司使用的厂房顶部出现漏水,需要补漏(案涉工程是由胡某承包再分包给曾某),2022年4月22日陈某随同包工头曾到案涉厂房开展补漏工作,因厂房屋顶顶瓦老化,陈某不慎从屋顶掉落受伤,我所接受陈某委托代理赔偿诉讼。一审判决认为不能证明某公司、胡某对涉讼补漏项目的承揽人存在选任过错,或对现场施工人员完成工作过程中有指令行为及指令过失、过错。原告陈某主张某公司、胡某对其受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陈某存在过错应承担50%责任。代理律师收到判决后认为该判决不当,明显某公司、胡某对选任存在过错,应与曾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一审判决对陈某的过错责任划分过高。我所律师继续代理该案二审上诉,相关意见得到二审支持并改判,陈某承担40%的过错,曾某承担60%的过错,某公司、胡某存在选任过错,应在曾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内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