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757-86237225
手机:13129066665
13106666110(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邮箱:shangyaolaw@foxmail.com
客服: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
道南海大道北84号(悦汇广场B)
区南海越秀星汇中心写字楼六楼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建筑与房地产
劳动人损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新三板上市
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微信号:
shangyaolawy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