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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约定于2000年10月11日偿还,若迟延还款,某化工厂承担违约金。2000年10月11日甲公司要求某化工厂偿还借款,某化工厂因产品销售不好,一时无力清偿20万元借款,于是某化工厂向甲公司请求暂缓一段时间偿还,甲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此后双方未再发生联系。2002年10月30日甲公司找到某化工厂要求偿还借款并付清迟延还款违约金。某化工厂以还款时效已过,拒绝还款,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甲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
2.依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虽可提起诉讼,但只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而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即其所主张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因此,甲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得不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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